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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廣告學」兼任教師~ 二、 資格: 1.具國內外設計碩士以上學位者。 2.具國內外大學廣告理論與實務相關課程專兼任教學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兼具設計實務等設計領域之專長者優先錄取。 申請者領域不合者,恕不審查。 三、 檢附資料: 1、履歷表(含著作目錄)。 2、學經歷證件(含學位論文)【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
3、曾教授課程之教學計畫與教學評鑑資料等。 4、最近五年內著作、作品集(含相關設計、展覽發表、得獎資料、從事應聘科目性質相關專業性工作之相關文件等足以彰顯申請者之表現實力,以利審查)。 5、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以上資料恕不退件。 四、 聯絡方式: 收件人:國立東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收 (請註明:應徵兼任教師) 。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7年5月28日(星期一),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藝術與設計學系辦公室 聯絡人:邱苡芳 小姐 電 話:(03)890-5122 傳 真:(03)890-5120 E-mail:chiu91@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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