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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 為推動台灣數位藝術發展並鼓勵數位藝術創作、培育相關人才,「台北數位藝術獎」為第十一屆台北數位藝術節活動主軸之一。 活動說明 本屆台北數位藝術獎徵件採不分類評選,凡數位媒體領域內之創作皆可送件。 主承辦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數位藝術基金會 企劃執行:台北數位藝術中心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團體以個人為代表)。 獎勵方式 「台北數位藝術獎」創作作品首獎至多二件,於2016年第十一屆台北數位藝術節展出,每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入選作品若干件,於2016年第十一屆台北數位藝術節展出,獎牌一只。 報名及收件方式 報名自2016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採線上報名,請至台北數位藝術中心與2016台北數位藝術節官方網站下載簡章,並進行線上報名 ,將作品檔案上傳,檔案上限為650MB。 若作品或計畫檔案超出650MB,請將作品光碟掛號郵寄至11158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收,備註「2016台北數位藝術獎創作作品補件」,並於光碟正面註明作者姓名與作品名稱,請務必於2016年8月1日至8月31日間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參賽方式說明 參賽作品規定 (1) 參賽作品須為2015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作品合乎當代數位藝術文化之藝術表現或精神皆可。 (2) 作品數量可單件或組件,不限媒材、尺寸,同一創作者至多兩件。 線上登錄資料 http://www.digitalartfestival.tw/award/index.html (1) 個人資料(包括創作者簡介、最高學歷、重要經歷、展演、獎項等) (2) 創作理念(200字以內) (3) 作品資料(作品名稱、媒材、作品長度、作品年份、作品說明、上傳作品) * 上傳作品說明 a. 上傳作品圖片:1280x720,300 dpi以上一張,檔案格式為JPG。 b. 上傳作品影音:檔案格式為.mov或.mp4,H.264編碼,解析度不超過1920*1080(HD),聲音檔案格式為.wav或者.aif檔案,取樣品質 16bit / 44.1kHz。 c. 上傳前請將圖片、影音檔案置於同一資料夾,檔案大小上限為650MB。 d. 上傳完成後請至指定網址確認檔案可正常播放或點閱,若因檔案過大或其他因素無法上傳,請將完整作品光碟寄至台北數位藝術中心。 e. 所有資料請確實填寫,若有偽造及不實之處,造成評選影響,需自行負責。 評審方式 初選 遴聘學者與專家組成評審團評選之,並於台北數位藝術中心與台北數位藝術節官網公佈入選名單。凡初選後入選之參賽者須參加2016年10月01日或10月02日於台北數位藝術中心之技術協調會,討論展出作品技術及佈展事宜。 決選 入選之參賽者將於台北數位藝術節展出作品,展覽地點另行通知,以實際展覽作品呈現提供評審團進行評選,所有入選作品須於2016年11月7日前佈展完成,由評審團評選出至多二名台北數位藝術獎得主。 預定揭曉及頒獎日期 入選名單公布:2016年10月中旬公布入選名單。 頒獎:台北數位藝術獎在2016年11月11日於第十一屆台北數位藝術節開幕典禮頒獎。 請見活動網址:http://digitalartfestival.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