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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巨像獎 全國大專院校攝影比賽暨攝影展
1. 競賽主題:百態

2. 主題說明

透過攝影捕捉散落的、不斷閃逝的人事物之美,小至生活點滴、周遭環境中的情感表徵、大至社會映像的反思皆是攫取題材的範疇。

臺灣是個精巧而美麗的島嶼,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各行各業、各種不同的人、事、物,停下腳步,細細欣賞社會百態。

萬物靜觀皆自得:人物、土地、情感、環境…,剎那間,你又看見了什麼?

3. 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居留證之大專院校暨研究所在學學生。

二、參賽作品需為個人之獨立創作,不得有冒充借用、抄襲、拷貝他人作品。

三、參賽作品需為不曾在公開徵件展覽比賽中得獎之作品。

4. 收件日期

102年04月01日起 至102年05月27日止(郵戳為憑)

5. 收件地址

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臺藝大圖文系 巨像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6. 作品規格

* 以攝影為呈現手法,並以5”X7”尺寸相片紙規格輸出,不須裱褙。

* 每人參賽作品為單張或系列創作,系列作品最多為四張,以組為單位評選。

* 作品電子檔規格為:至少6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3000×2000 pixels 以上規格,檔案種類僅限jpg、raw、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7. 報名辦法 一、參賽者請於官方網站(http://gphoto.ironaboo.com/main/)線上報名並下載本比賽作品表,並將作品表列印(附件一)與作品(紙本相片)以及作品電子檔燒錄光碟共三項一併附於信封內以掛號郵寄至收件地址。

二、每人限投遞乙組作品,每組作品須附上乙張報名表。

三、寄交作品須一並繳交作品電子檔燒錄光碟,於寄交作品時隨附。

8. 寄件方法

1. 一律採郵寄方式收件,郵戳為憑(收件截止日期102年5月27日)

2. 收件地點: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臺藝大圖文系 巨像獎攝影比賽小組」收

3. 作品繳交時請一併附上作品說明表及作品電子檔光碟。

4. 寄件時請在信封內放置張厚紙板防止照片凹折。

9. 評分方式

* 評審標準依據主題表達(40%)、獨創性(30%)、構圖表現(30%)評等。

*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教授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10. 獎項及名額

巨像首獎1名: Epson Stylus Pro 3885 高階7色噴墨印表機(價值47,325)、 獎狀乙紙、巨像得獎作品集乙本

巨像評審團特優獎1名:RICOH GR DIGITAL IV數位相機(價值12,900)、獎狀乙紙、作品聯展攝影集乙本

巨像評審團優選獎3名:SLIK SPRINT PRO EZ 腳架乙支(價值3,500)、獎狀乙紙、作品聯展攝影集乙本

巨像評審團佳作獎 25 名:尖端出版攝影書籍乙本、獎狀乙紙、作品聯展攝影集乙本

11. 得獎、頒獎公布

得獎作品預計於102年6月中旬公布於巨像網站並通知得獎者,領獎請附上學生證明相關影本或電子檔以核對身分。

頒獎典禮預計於102年6月23日TIVAC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舉行。

12. 主辦單位聯絡資訊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 巨像獎比賽活動小組

連絡資訊:E-mail:goldenshot.gca@gmail.com

活動專線:02-2272-2181#2251~3

13. 參賽說明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且未曾參與其他國內外相關攝影競賽之作品。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2. 凡參賽作品郵寄途中或遇其他不可抗拒之意外損失,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3.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不遞補。若得獎作品查明被取消得獎資格者,遺缺不予遞補。

4.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販售、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報酬。參賽或領獎即表示同意主辦單位具有非專屬、非永久之權利,但得以不限於使用、複製、銷售作品手冊或公開展示參賽作品之行為。

5.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6.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報名表資料不齊全者皆不列入評選。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7. 得獎人領取獎金、獎品時須統一填寫勞務報酬單以便作業。

8. 個人資料使用

參賽者報名表上的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妥善管理,並不會提供給第三者,參與本活動的同時,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使用申請表上的個人資料,作為以下用途:

a. 與參賽作品出版及活動宣傳相關事宜,不需經過複查、通知與同意。

b. 獎項公布後主辦單位將會公開得獎者姓名、生日與學校等資訊,敬請各參賽者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報名參賽。

c. 得獎作品展演將由主辦單位統一輸出裱框展覽。

14. 作品評選方式:

評審人數 5人

配分

評審標準依據主題表達(40%)

獨創性(30%)

構圖表現(30%)

15. 展場說明

展覽地點:

TIVAC臺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12巷52弄16號1F+B1(近捷運忠孝敦化站)

展場簡介:

TIVAC的宗旨於成為「影像世代的見證者」,為專業、開放之視覺影像交流空間。因應世界藝術潮流,展出內容由傳統攝影到電腦影像藝術等領域,積極籌辦國際性展覽、策劃藝文講座及推廣視覺藝術創作等相關業務,為台灣攝影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官方網站:http://www.tivac.tw/

展出時間:2013年6月23日至2013年6月30日

開幕茶會暨頒獎典禮:2013年6月23日(日)12:30舉行

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統一輸出,並進行展場規劃、佈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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