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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地點 1. 開賽及公開放映:臺南市吳園藝文中心 (臺南市中西區民權路二段30號) 2. 拍攝地點:臺南市各地勝景 二、獎項 【金臺南獎】:一名,奬狀、獎盃暨奬金30,000元, 並參展「柏林國際短片影展」 【最佳攝影】:一名,奬狀、奬金20,000元 【最佳劇情】:一名,奬狀、奬金20,000元 【最佳剪接】:一名,獎狀、獎金 20,000元 【最佳音效】:一名,獎狀、獎金 20,000元 【評審團特別獎】:一名,奬狀、奬金5,000元 【最佳人氣獎】:一名,奬狀、奬金5,000元 (以上獎項獎金代扣15%所得稅;另,為求品質,各類獎項未達標準得以從缺計) 三、評審 Mr. Heinz Hermanns 德國柏林國際短片影展 (International Short Film Berlin)主席暨執行長。 (德國柏林國際短片影展為世界上第二大國際短片影展;中華民國教育部補助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動畫類第一等影展。) 廖本榕教授 崑山科技大學視訊傳播設計系/專任教授。 曾獲奬金馬獎「最佳攝影獎」、金馬獎「年度最佳台灣電影工作者」、「亞洲電影大奬」最佳攝影、第十二屆台北電影獎最佳攝影等 。 陳勝昌教授 長榮大學媒體設計科技學系/系主任。 曾獲第40屆金馬獎最佳剪輯、第45屆金馬獎評審、第41屆金馬獎評審等。 王童教授 臺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學系/系主任。 曾獲得第十三屆金馬獎最佳彩色影片美術設計獎、第十八屆金馬獎最佳劇情片獎、第廿二屆金馬獎最佳服裝設計獎等、第廿四屆金馬獎最佳劇情片獎、最佳導演獎、亞太影展最佳影片獎、第廿九屆金馬獎最佳劇情片獎、最佳導演獎、得第四十二屆金馬獎最佳動畫片、第五十屆亞太影展最佳動畫片。曾任2004~2006年金馬獎主席等等。 神秘評審01 四、辦理日期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5月5日, 24:00止。 資格審查入圍通知: 2013年5月9日 (入圍通知時間依官方網路上最新消息公告為正) 競賽日期:2013年5月24日(五)晚上21:00開始,至 2013年5月26日(日)中午12:00截止, 共計39小時。 五、參賽資格 廣邀各界影像工作好手參與【2013臺南39小時拍片競賽】,參賽者無任何身份限制,唯需熱愛影像創作。 本競賽為求精緻,於網路報名申請截止後,主辦單位依下述標準,評選39組入圍競賽: 1.拍片構想 ( 60﹪) (a.創作理念;b.如何在39小時完成作品之執行規劃;c.其他) 2.團隊經歷 ( 30﹪) 3.參展紀錄或其他 ( 10﹪) 六、報名程序 1. 報名團隊須先以網路報名:請填妥報名表格,以word檔(.doc) 寄至報名專用電子信箱:registration@tainan39.com 2. 報名團隊於入圍通知後,必須於三日內以電匯方式繳交新台幣2,000元報名費,並應於電匯收據載明:匯款人姓名、聯絡電話,e-mail至主辦單位,逾期繳費者,以自願棄權論。 入圍團隊請自行負擔電匯手續費。 參賽團隊請先確認已收到入圍參賽通知,始進行匯款。 參賽團隊於繳交報名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匯款銀行:臺灣銀行 臺南分行(銀行代號:0040093) 戶 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代辦經費專戶 帳 號:009045094142 3. 入圍通知後一週內將報名表件填妥簽名 以掛號郵戳為憑,郵寄至以下地址: 700 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1段197號 標題註明:「臺南39小時拍片競賽報名表」 4. 詳細參賽資訊請洽: 張家偵小姐 專線:06-2149510 傳真:06-2145760 戴叮玲小姐 信箱:registration@tainan39.com(參賽報名) 七、競賽規則 參賽者須於2013年5月24日(五)晚上6:30集合,並於開幕儀式後,當日晚上9:00抽籤決定拍攝的地點與角色、道具等。 參賽影片的交件截止為2013年5月26日中午12:00前。繳交地點為大會所指定的收件地點 -【臺南市吳園藝文中心】。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準時交件,或作品條件不符本競賽規則之影片,主辦單位本於鼓勵,仍儘可能安排公開播映,並可參加評選【評審團特別獎】及【最佳人氣獎】兩獎項。 (一)拍片規則 1. 參賽團隊於競賽開始之前,可預先準備的工作項目如下: 劇本:可預先準備一份以上的劇本或構想。 劇組:可預先籌組工作人員,人數最多不得超過10人。 設備:須預先自備參賽拍攝所需之相關設備。 2. 所有的參賽影片製作於2013年5月24日晚上9時至2013年5月26日中午12:00間,全片需於臺南現地拍攝暨後製為完整作品;且必須包含本競賽所規範之三個元素,即道具、地點與角色。 所有參賽影片須依據本競賽規範及所抽選的地點和角色,完成劇本及劇情設計;參賽影片若缺少任何一元素或有違相關競賽規則,僅可角逐【評審團特別獎】和【最佳人氣獎】。 (A)道具: 將於開賽當日公開抽籤公佈道具;參賽影片中必須至少有一幕可以明顯顯示該道具,或將該道具清楚地包含在台詞對白當中。 (B)地點: 參賽團隊將以抽籤方式取得位於臺南市的拍攝地點,並依此拍攝地點為作品之最主要場景; 具體規範:作品中至少有一分鐘以上必須在抽選地點完成拍攝;而,該地點必須清楚呈現於影片中。 臺南市20個提供拍攝地點清單,將於競賽前公佈在本活動官方網站。 (C)角色: 每一參賽者將以抽籤的方式取得角色要求。供抽籤的角色共有10個。該角色必須在影片中陳述三句以上的台詞,或在影片中至少有影片至少三分之一以上;唯,角色身份可藉由服裝造型或台詞對白等創意方式呈現。 (D)片尾: 所有參賽影片必須於片尾置入以下內容: 本片拍攝於臺灣臺南市,為【2013年臺南39小時拍片競賽】之參賽作品。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臺南市政府影視支援中心、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2013年臺南39小時拍片競賽LOGO (相關LOGO、符號等,請至本活動官方網站下載:www.tainan39.com) (二)送審影片格式 1. 影片長度:影片以五分鐘內為限。 2. 對白字幕:參賽影片之對白皆須具備中英文雙語字幕。(大會有翻譯人員協助修改文法,但不負責全文翻譯) 3. 輸出格式:繳交影片時,限以數位檔案存於USB 2.0/3.0隨身碟,並請在影片載具上清楚標明各團隊的參賽組號等訊息。 (各參賽團隊請逕備妥作品備份,並請務必確認參賽影片可以使用VLC 2.0.5軟體播放。參賽影片每秒速率不得超過16MB/sec;播放畫面為16:9格式,投影畫質為高清HD畫質,畫面規格為 1920 x 1080) 4. 影片配樂:影片中同一首背景樂曲不得超過片長一分鐘。 (三)最後USB繳件清單 1. 參賽作品影片檔。 2. 劇照:參賽團隊須繳交五張劇照電子檔 (解析度300dpi,尺寸20 x 20公分或以上) 影像應無償提供主辦單位於活動相關文宣使用。 3. 創作理念:300字。 八、參賽團隊應遵行事項 1. 應設主要連絡人一名,該員應保持專線電話通暢,以利緊急聯繫。 2. 競賽期間所有團隊人員,必須全程配戴主辦單位發給之證明文件(活動T恤),始可進入許可地點拍攝。 3. 參賽作品如涉及抄襲、侵犯智慧財產權等情事,應由參賽者負擔全部法律責任。 4. 活動期間請配合主辦單位進行活動紀錄側錄,以及宣傳必要之攝錄影等。 5. 拍攝期間請注意自身安全,任何違反法律之行為舉止,應由參賽當事人負擔全部法律責任。 6. 所有繳交影片,無論合格與否,都將接受評審團之審閱。 7. 所有參賽及繳交作品應無償授權【2013臺南39拍片競賽】大會,以製作本屆紀錄專輯(DVD),並將參賽作品之全片或片段,置於相關網站及媒體頻道以利宣傳。 各參賽團體/導演得擁有該片版權,但必須於片尾明顯標示為【2013臺南39拍片競賽】參賽影片,及主辦單位等相關資訊。 8.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違善良風俗之情事,違者取消資格。 (2) 參賽作品中任何影像、音訊等使用,應確實遵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規範,如有違失應取消資格,參賽者並應負擔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拍攝過程若涉及損毀公物或私人財物等情事,參賽者應負擔所有賠償法律責任 。 (4) 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規範為正。 (本競賽相關規範,請見官方網站,並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