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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受理美術展覽申請 ::: 書表下載 案件說明:(一)具有本國國籍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得向本局提出申請,惟最近2年內曾在本局申請通過展出者及各級機關學校或社團之畢(結)業展,均不受理申請。 (二)申請人於同一年度只能申請一件,不得同時申請辦理個展及參與聯展,或參與兩件以上聯展之申請。 (最後更新: 102/04/17) 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局藝術展演科 承辦人員: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9690366#30 傳真:02-29679782 Email:ab3947@ntpc.gov.tw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其他證書 其他證書: 一、送審作品數位影像檔(燒錄於光碟片)。 二、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計畫書。 三、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表。 四、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聯展名冊。 五、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送審作品清單。 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臨櫃,郵寄 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郵寄,公文封 (5月31日截止收件) (一) 掛號郵寄:20052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435號(板橋435藝文特區)文化局藝術展演科陳小姐收。郵戳為憑。 (二) 專人送達(含快遞):於受理收件期間內之上班時間(09:00至18:00),送至上述地址。以本局收件時間為憑,不得因快遞或人員延誤而提出異議。 處理期限 60天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簡章請至本局網址: http://e-service.ntpc.gov.tw/便民服務/藝文補助及申請表單/美術展覽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