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旨:為鼓勵大型油畫創作,達到藝術傳承、文化推廣與交流之目的,並提供藝術先進及新秀表現舞台,特 辦理本展。 展覽日期:103年8月30日至10月26日 展覽地點: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 展覽室A 初審收件:103年4月21至30日 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參加規範: 1.媒材:油彩。 2.尺寸:畫幅100至150號(長邊最小為162cm,最大為227cm;寬邊最小為97cm,最大為182cm),並於 複審送件時裝裱正式外框及背板。 3.每人限送審乙件作品,須為參加者本人之創作。 4.通過初審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加複審,通過複審者得參加展出。 獎金: 1.第一名獎金:新臺幣25萬元整。 2.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 3.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 (獲選前三名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除上述獎金之外,不另支付費用。) 詳情請參閱徵件簡章,簡章及送件表請至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網站(http://www.tcsac.gov.tw)/便民服務下載,或附A4回郵信封寄至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演股索取。 住址:43648 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 電話:04-26274568分機504 蔡小姐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市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 網站資訊:http://www.tcsac.gov.tw/Exhibit/PaintingList.aspx?1=1&MenuID=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