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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兩岸閩南文化生活產品設計營》綱要 一、設計主題:具有閩南文化元素的文創產品設計 二、活動時間: 2015/07/16(週四)至2014/07/24(週五)一共八天 三、活動目的如下: a.配合「世界閩南文化文創基地」的設立,藉由原創、創意設計的途徑來實質推動對「閩南文化」的探討及研究。 b.配合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以閩南文化為設計項目,以文創載體,結集兩岸青年學子,發揮「創意及設計」的力量來設計相關生活及旅遊紀念產品,以巨集揚閩南文化的精髓。 c.因應泉州市當選「東亞文化之都」,配合市政府推動開展形式多樣的藝術及文化活動,希望民眾經由使用產品的過程中能體驗閩南文化的內涵。 四、主辦單位:泉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泉州市台辦 五、承辦單位:泉州市博物館 六、協辦單位: 臺灣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系、臺灣東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華東理工大學藝術設計與傳媒學院、華僑大學機電及自動化學院工業設計系 七、支持媒體:泉州晚報、東南早報、海峽都市報、中新社、中國新聞網、東南網、香港大公報、收藏快報 八、辦理方式: (1)在兩岸高校各自甄選10名大學生以及聘請3-5位指導老師組成設計營團隊 (2)設計營採用落地接待方式,集中於泉州博物館工作室進行設計 (3)評選優秀設計作品三件,分別頒發優秀作品證書及紀念品。 九、權益歸屬 1.所有成果必須為原創作品,學員在發表作品前需確認其作品並無觸犯現有的設計,其註冊及版權之專利問題。 2.所有成果之專利申請權歸承辦單位及原創者所有。承辦單位保有優先商品化之權利,以及擁有製造、生產、行銷、展示、使用等相關權利。 4.所有成果若得以商品化,其中之商品化權利屬承辦單位優先擁有。但承辦單位必得與「承辦單位及原創學員」簽訂相關合約以做為回饋。 5.主辦、承辦單位具有所有成果之出版、宣傳、公開展覽之權利。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