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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每一學院院校美術系水墨組或水墨系或書畫系各得二名為原則(由學校代為推選優秀學生二名)。 二、 獎助學金金額:每名各得新台幣壹萬元整。 貳、 申請資格:『財團法人台北市黃君璧先生美術獎助文教基金會』收 一、 凡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藝術學院美術科系國畫組肄業學生,九十六學年度全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德育甲等者。 二、 全學年未領獎助學金,家境清寒者優先。(不接受個別受理) 參、系內初審收件至10/20日止,請有意願申請者將作品及資料在期限內交至系辦 肆、需繳交資料 一、10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乙份(需列明各學分成績),並蓋有學校美術學院印信。 二、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三、 水墨作品原作三件(不可為習作,未落款作品不予受理)。 四、 影像光碟一份(除送審原作三件外,必須包括各時期作品十五件,附上作品資料說明(申請者資料簡介、創作自述、每件作品名稱、規格、媒材) 報名表請至系辦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