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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北市美展]徵件

  壹、主    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廣全民美育、提升人文素養,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貳、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參、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肆、實施方式:

一、參賽資格

(一)歡迎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工作者或創作團隊〈團隊參賽者需詳列團隊名單,並指定1人統籌參賽、代領獎金等事宜〉。

(二)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每類以1件參賽作品為限。

伍、時程規劃:

工作項目

時程

備註

簡章公佈

105年1

公佈於本局網站

初審收件

105年3月14日至4月15日

親送(上班時間)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地點:22066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2樓

初審結果通知

105年6

公佈於本局網站並發函

複審收件

105年6月18日至6月20日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220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B1)不以郵戳為憑

複合媒材類因需配合複審佈展,收件日期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評審結果通知

105年8

公告於本局網站並發函通知

展覽時間

105年9月8日至9月25日

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

頒獎典禮

105年9

***活動詳情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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