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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超修辦法注意事項
依本系課程規定,25學分為本系修課上限,若有修國中小教育學程或是雙主修及GPA達3.5的同學,可修至28學分,再者,若再超過28學分的同學,必須於3/7星期一之前提出超修報告書,交至系辦,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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