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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歷史博物館105年「傅狷夫水墨畫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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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旨:為感謝名書畫家傅狷夫先生,以其生平代表傑作八十二幅,捐贈本館之高風義行,並為獎勵優秀藝術人才致力書法、國畫研究創作,俾以宏揚中華固有傳統藝術文化,特設置本獎助學金。
二、 獎助學金來源:由傅狷夫先生捐出之書畫材料費新台幣參佰零壹萬柒仟元為獎助基金,並以其孳息每年發放獎助學金。本項基金並得接受熱心人士捐贈,以擴大其基金與孳息。
三、 獎助學金組織:本獎助學金設管理委員會管理之,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由國立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聘請之。每屆聘期兩年,除本館館長兼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外,其他委員就藝術界水墨畫資深人士及社會公正人士聘請之。
四、 獎助學金名額:(今年補助項目為水墨畫理論獎。)
(一) 水墨畫創作獎:每次1至3名。
(二) 水墨畫理論獎:每次1至3名。
【註】本獎每二年舉辦一次,水墨畫創作獎與水墨畫理論獎輪流舉辦,每次獎助一項。(*依國立歷史博物館「傅狷夫水墨畫獎助學金」管理辦法103年11月第四次修正辦理。)
五、 獎助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五萬元。
六、 申請資格:
(一) 國內大專院校藝術科系之在校學生均可申請。
(二) 已獲得其他獎金之論文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助學金。
(三) 曾獲得本獎助學金者在三年內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助學金。
七、 申請方式:
(一) 採取推薦申請方式,即申請人須經大專院校藝術科系推薦,每校以推薦創作與理論各二人為限。(今年補助項目為水墨畫理論獎。)
(二) 創作獎申請人提交作品二件(尺寸150×90公分為限,以立軸裝裱),頒獎後一個月內執據前來本館領回,逾期由館方自行處理。
(三) 理論獎申請人提交水墨書畫論文一篇紙本與電子檔乙份(以光碟或隨身碟儲存),字數以八千字至一萬五千字為度(得檢附二年內發表之相關論文),論文配圖須取得合法版權;並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始得辦理,不論獲選與否均不退回。
*論文規格:
1. 採A4直式橫印,文字自左至右編排,每行中文35字細明體,每頁不超過30行。
2. 內容依序包括封面、書名頁(同封面)、摘要、目次(包括正文與圖 版)、正文、附錄、封底等,並加註頁碼,繕打裝訂成冊。
3. 封面應載明「傅狷夫水墨畫獎助學金」論文(16級楷書體於左上角)、論文主題(20級楷書體於第8行處居中)與申請人(16級楷書體於第20行處居中)。
4. 電子檔採Word(*.doc)檔。4、得獎論文本館有權無償刊登於本館相關出版刊物,並加註獲得「傅狷夫先生水墨畫獎助學金」字樣。
5. 獲選論文如有抄襲、代筆、使用譯稿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況,本館將取消其獲選資格並追回研究獎金,有關法律責任由論文著作人自行負責。
八、 評審方式:由本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評審之。若無法選出優良作品,得從缺。
九、 徵件日期:
(一) 自民國105年9月15日至105年11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退回。
(二) 請以掛號郵件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組收(並註明參加「傅狷夫先生水墨畫獎助學金」理論獎申請)。
十、 本簡章奉館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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