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校「舊生」無故延誤繳交學雜費者,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現金補繳學雜費,但於註冊日一週後2月25日起至3月5日止每逾一日需至所屬系、所、學位學程愛校服務一小時(以註冊日截止後一週起算,
至多服務十小時),補辦就學貸款者免愛校服務;若逾3月5日仍未繳費完竣且未辦妥就學貸款及未申請分期繳費者,依學則規定,二月提前入學新生取消入學資格(可改申請109學年度9月入學),舊生
勒令退學,請同學特別注意(請自行至教務處網頁\公告事項\教務規章中查閱「延誤繳交學雜費之處理原則」)。
三、網路註冊:請於109年2月3日(週一)起至2月18日(週二)止,至本校中文首頁\在校生\學生註冊與助學資訊\「網路註冊系統」中確認或更新個人資料無誤後,點選「更新資料確認」鍵。
學士班學生須先完成填寫UCAN (職業興趣探索)相關問卷後,方能進入註冊資料登錄功能(僑生、港澳生、外籍生、陸生、交換生及碩博班請忽略UCAN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