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2)學年度學位服借用及歸還時均須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請各
班負責人先彙整填具「畢業服借用名冊」後,再依規定辦理借用並繳交相
關費用。(詳學位服借用作業流程)
**借用及歸還期間、地點如下:
(一)借用:自即日起至6月6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11時及下
午14時至16時。
(二)歸還:自畢業典禮結束當日至6月17日止。
(三)地點:請各班至行政大樓總務處保管組辦理。
**學位服於借用期間內請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破損情形,則應負賠償損壞
之責,其賠償金額依「學位服損壞賠償金額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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