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原創.原味.原動力 形象視覺圖形設計競賽
(一) 活動宗旨:為全面推動原住民創意生活及觀光產業整合輔導行銷計畫,提升話題性及參與度,期藉由LOGO設計競賽徵選出具創意及代表性作品,賦予原住民文化及相關產業鮮明印象,利於行銷與推廣活動,形塑及發揚原住民產業品牌形象。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執行單位:時報國際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三) 活動時間及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03年4月30日下午五點整(以網頁系統作業時間為準)止,採線上報名及現場報名。
Ø 線上報名:請至活動網頁http://www.event123.com.tw/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連同投稿作品寄至service@event123.com.tw
Ø 現場報名:請親至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陳小姐 0928-858531
(四) 參賽資格
凡具備中華民國且具原住民身分者,喜愛創作、設計之團隊或個人,年齡、性別、經歷不拘,(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皆可參加。本活動無需繳費即可參賽。
(五) 徵選主題及設計要點
1. 視覺圖形應具有「原住民創意生活及觀光產業整合」相關特色之創新設計,並能代表臺灣花蓮縣六大族群(阿美族、太魯閣族、賽德克族、布農族、噶瑪蘭族、撒奇萊雅族)原住民蘊含之生命力。
2. 視覺圖形設計可依設計需求,包含任何與原住民諸如「原創.原味.原動力」概念相關聯之字樣(此條件為非必要)。
3. 視覺圖形形式為平面彩色,以數位方式創作。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方法上,適用於電子媒介之傳播與再創作。
4. 視覺圖形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或各項活動之宣傳,並能明顯識別。
5. 為樹立保護智慧創作之精神,視覺圖形應清楚呈現保護智慧創作之意涵。
6. 獲獎之視覺圖形著作所有權歸花蓮縣政府所有,花蓮縣政府並保有調整圖形之最終權利(如特殊效果、顏色調整等)。
(五) 獎勵辦法
1. 第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紙。
2. 第二名:獎金5,000元、獎狀一紙。
3. 第三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紙。
4. 佳作5名:獎狀一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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