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南瀛獎】
指導單位:文化部、臺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臺南市美術館籌備處、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參賽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外籍人士。
2、主要作品以創作者本人最近三年內(2013 年 6 月起),未獲任何公辦美展獎項(入選以上)為限,參賽類別項目不限。惟初審階段每項送作品圖檔三張,且須為不同作品 (詳閱送、退件須知)。
3、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且四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本競賽,項目如下:(1)作品完成逾三年以上。 (2)抄襲他人作品。(3)作品曾參加國內各種展覽競賽經發表者。
4 、得跨類參賽,但每類限送壹件。
徵件作品:
1、收件時間: (1)初 審— 2016 年 6月 1日至 6月30日止,一律採線上報名。 (2)複決審—收件日期另函通知。
2、收件地點: (1)初 審—請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頁/便民服務進行線上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之後,請列印報名表,寄至「730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 23 號 2016 南瀛獎徵件活動收」。
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參賽資料自行存檔,送件後不予歸還。 (2)複決審—收件日期、地點另函通知。
今年徵選類別改為西方媒材類、東方媒材類、立體造型類、工藝類、書法篆刻類、影像攝影類等6大類。
並取消各類作品尺寸限制,希望藝術家能跳脫尺寸規格的限制,更完美的呈現作品的風采。
另本屆更創新首度開放讓持有臺灣居留證的外籍人士也可送件參賽。收件日期:105年6月1日-6月30日。
詳細比賽資訊請至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competitionalias476007145870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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