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一、【申請時間】:102年12月5日(四)至102年12月20日(五)止。
二、【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凡已辦理減免核准者,不需重新提出申請,將逕
予核發至畢業為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2、需依規定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皆需要重新申請
1、(因各鄉鎮市公所於每年年初才開始受理低收入戶證明書之申請,故
請符合低收入戶條件之學生於年初時儘速前往辦理申請,本組將依新
年度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辦理減免作業,請同學先行上網提出申
請,待證明核發後送回生輔組辦理,並請同學注意時效,以避免影響自
身權益!)
三、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上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
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
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惟研究所在職專班不予減免。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七、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102學年度第2學
期減免核准在案名冊)。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
/11-1007-489.php
八、【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明文件
裝訂後→送生輔組辦理。(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
,如逾期辦理者,將需完成4小時之愛校服務)。
九、【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http://web
.ndhu.edu.tw/StudentS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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